工地食堂六“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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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“要”:就餐人数在50人(含50人)以上的,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要求,设置食堂且就餐人数在50人(含50人)以上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,须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,否则将按无证经营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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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“要”:食品采购要索票索证
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,在购进食品时,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,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、质量安全。
索证:包括食品检验报告、农产品检验证明、合格证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。
索票:购买食品要注意索取小票、送货单等。
另外,票证收集之后要制成档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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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“要”:食堂里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办理健康证
特别提醒,健康证有效期是一年哦,快到期的朋友记得重新办理。另外,饭堂工作人员还得注意个人卫生。
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,落实每日晨检制度。发现发热、腹泻、皮肤伤口或感染、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,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,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,方可重新上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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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“要”:加工食品要煮熟煮透
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℃。食品贮存温度、时间要适当,煮好后一个半小时内吃完,来不及吃的需要复热至中心温度大于70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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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“要”:餐具必须消毒
如果食堂没有消毒柜,也可以使用含氯消毒药物,但要注意按比例调配浓度哦。消毒过后,要及时放入密闭的保洁柜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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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“要”:食品必须留样
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,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。留样时间不少于2天,每个菜式不少于2两,并做好相关登记。
工地食堂四“不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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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采购散装油、散装调味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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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材不能生熟交叉、混放;生、熟、半成品都要分开摆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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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加工四季豆、豆浆、发芽土豆等高危食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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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食用剩饭剩菜
禅城区食药监局局长江汉基表示,近几年禅城没有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,守住了“底线”。5-10月份佛山高温多雨,食品容易腐败,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。工地负责人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,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,完善工作人员健康证、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,进一步规范工地食堂的管理。同时,还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,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。